河南省教育人才学会
首页 > 人才服务 > 教师求职招聘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能指导教师1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坐落在河南历史文化名城古都安阳,隶属河南省教育厅管理,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以护理为主的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学校创办于1951年,其前身为平原省安阳卫生学校、河南省安阳地区卫生学校、河南省卫生学校,建校72年来,累计为社会培养了近10万名医学毕业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荣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卫生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等30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

图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hnnvc.edu.cn/)网站上发布。

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8日17点30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南段480号,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新校区。

报名时,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1)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技能指导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有效期内身份证;

(3)普通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对应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另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位学历认证。国(境)外专业与岗位要求名称不完全一致者,另须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4)符合岗位要求的获奖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将以不诚信对待,影响个人信用。


2.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处等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后,原件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的岗位属于高技能人才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及招聘全过程的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网站(http://www.hnnvc.edu.cn/xwzh/tzgg.htm),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公告及报名时邮箱,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若因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或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招聘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河南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谭老师、王老师、黄老师0372—5365793/5365803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三)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技能操作和技能指导试讲方式进行。其中现场技能操作和技能指导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总成绩=现场技能操作成绩×50%+技能指导试讲成绩×50%。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考核过程全程录像。考核成绩在整场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通知体检人员,如出现进入体检名单个人放弃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再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再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


五、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其工资待遇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服从学校安排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电话

0372-5365958(学校纪检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