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
一、学校简介
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是郑州市委市政府高标准新建的局属重点公办寄宿制高起点综合创新高中。学校位于郑州文化创意产业园南部,西边毗邻绿博园和方特游乐园,南边与贾鲁河相伴,北望“只有河南”,环境优美静谧,是研学旅行教书育人的绝佳宝地。
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郑外精神和郑外办学理念,坚持“文理兼长、外语突出、全面发展”的办学方向,以培养“中西文化融合、智慧人格并重,本土情怀与国际视野兼备的高素质预备人才”为目标,注重内涵发展。在教师待遇、子女入学、评优晋级、住房等各个方面均提供优越的条件,为教师营造安居乐业、追求教育理想的和谐氛围。
因应学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师及理科竞赛学科教练员若干名(最终通过录用的人员,均按郑州市政府规定取得郑州市事业编制)。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重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公开招聘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以助力郑州市美好教育,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三、招聘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2024年应届公费师范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二)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教育部直属39所重点建设高校2024年应届或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后,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四)在职教师:
1.省外有一轮3+1+2模式新高考教学经历的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
2.省内获得过省或市级优秀班主任、省或市级优秀教师、省或市级名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市教育教学专家、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市教研室中心教研组成员、省级骨干教师、省优质课二等奖以上获得者等可以优先考虑。
四、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应届毕业生需所在高校提供的推荐材料及个人鉴定。
3.教师资格证的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4.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20日12:00
3.报考人员本人按公告要求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4.学校对报名人员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情况,以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告知考生后续招聘事项。
5.现场资格确认时携带:
(1)个人简历彩色打印纸质版两份。
(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毕业学校院系提供相关证明。
(5)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
(6)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以上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
6.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六、应聘办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郑州外国语学校官网、郑州第四十一高级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考生务必按照要求提前通过报考平台进行报名,学校根据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选,并电话通知入围者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请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5.学校地址:郑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园紫寰路和国华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6.联系方式:0371-67989697(教务处)。电话咨询须在工作日周一到周五早上8:30-下午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