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计划招聘11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0名、高级职称人员22人、硕士研究生68人,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专业、招聘人数及要求详见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员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高级职称人员还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hbgcxyzp@126.com,压缩包及邮件名称以“姓名+学历/职称+所学专业+应聘岗位代码”格式命名。报名表具体详见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职称人员报名表。 2.硕士研究生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4日17:00。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官网发布,其他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注意及时登录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网站,点击“河南信息科技学院筹建处(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申请,上传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扫描件等,专职辅导员需上传党员证明材料。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英寸或2英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河南信息科技学院筹建处(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一)博士及高级职称 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面试,经考察、体检合格者,随时办理入职手续。 (二)硕士研究生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缺考或作弊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11月18日9:00—11:3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规范、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四、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全市统一标准。非鹤壁市及所属县区企事业单位调入或招录的人员,同时可享受如下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贴 博士及正高职称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及副高职称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 (二)住房安居 1.在鹤壁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新引进人员,为其提供高层次人才公寓周转住房一套; 2.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博士及正高职称人员10万元,硕士研究生及副高职称人员5万元购房补贴; 3.尚未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且未承租人才公寓周转住房的,给予博士及正高职称人员每人每月1200元、硕士研究生及副高职称人员每人每月800元的租房补贴。 引进人才只能享受一项住房保障政策,不能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子女入学 在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市、县两级公办优质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入校(园);高中教育阶段,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3年并参加中招的,可享受“分配生”待遇;申请高中转学到我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可选择同一层次普通高中申请就读。 (四)安家费 博士及正高职称人员给予安家费30万元,副高职称人员给予安家费15万元。 (五)职称聘任 不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内聘为副教授;已经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内聘为教授。 (六)科研启动经费 以项目资助形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其中工科、实验性理科类博士10万元;文科、非实验性理科类博士5万元。 (七)配偶及子女就业 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及子女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经公开招聘、直接考核等方式,可择优安排到市直事业单位就业。 高层次人才配偶及子女不符合上述学历要求和引进条件且需要解决工作的,按照人事代理形式安置到学院工作,与在编在岗教职工实行同工同酬,或推荐到我市重点企业工作。 五、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392-3158401 咨询电话:0392-3158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