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是河南省政府与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2020年11月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9月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博士)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为保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录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转岗。 四、注意事项 (一)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henau.edu.cn/)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请及时关注,若因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纪律与监督 联系电话:0371-56552889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5.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热爱辅导员工作,关心关爱学生,品德优秀,仪表端正,口齿清晰,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专、兼职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报名采用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填写附件《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博士)招聘报名表》,文档以“2023应聘辅导员(博士)+姓名”的方式命名,《报名表》电子版及其他报名材料按照《报名材料清单》要求一同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henau.edu.cn。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以邮箱接收邮件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材料不齐全、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工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工作后的所有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档案有问题以及其他不符合岗位条件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由学校组织相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水平等进行考察测试。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备案时,拟聘用人员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
(四)拟录用人员在报到通知发出后3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3个月内提供齐全调动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
电子信箱:rsc@hen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