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20名。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创建于1973年,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第五机械工业部、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电子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共河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现由河南省教育厅管理。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南阳,现有孔明路、光武路、文化路、东校区四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有15个院、部、中心,设有机械制造、自动控制、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建筑工程、环境工程、经济贸易、文化旅游8个专业群61个专业,拥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18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6个,与河南科技大学联办本科专业4个。形成了以工科专业为主体,以机、电、土木类专业为重点,以军工专业为特色,工、管、经、文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体系。学校现有专任教师千余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2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3个,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技术能手、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高层次人才、省职教专家、中原教学名师、省技术能手、省教学名师、省教学标兵、省优秀教师、省技能大师、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拔尖人才116人。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就业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教学资源50强等荣誉,荣登2021年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四大榜单。未来,学校将坚持立足河南、面向全国、依托军工、服务社会,积极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制造强国、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围绕河南“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和南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需要,努力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及人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6.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五年内不得参加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henan.gov.cn/)、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hnpi.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2023年度有效。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hngyrsc@163.com电子邮箱,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专业+姓名(如“机械工程+张**)。 2.报名材料 (1)《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在左下角“阅读原文”内);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持毕业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聘; (4)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5)其他证明材料: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交材料请备注好名称并排好序号,如因考生发送材料与本人所填报名登记表不一致情况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时提交的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面试时提供,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重要提示: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时,应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认证报告等原件。 (四)考试 此次招聘岗位自方案发布之日起,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考试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招聘结束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咨询电话:0377-63279285(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7-63270283(学校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