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轻工业大学官网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58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任副组长,人事处、纪委、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郑州轻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博士研究生报名应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时间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郑州轻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zuli.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8月5日。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郑州轻工业大学公开招录报名系统(http://zhaopin.zzuli.edu.cn)进行注册、填报信息、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8:00至2023年7月18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人员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包括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名单,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复印件交学校留存。
1.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3.国(境)外学习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4.应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5.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如任职(执业)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担任学生干部证明等。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变动情况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符合学校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初审及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考试时间、地点、成绩及排名等相关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拟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对不同岗位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24小时内公布。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成绩有效;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计0分。
3.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聘。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聘。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按顺序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提交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相关待遇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郭老师 姚老师
咨询电话:0371-86608209
监督电话:0371-8660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