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官网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是省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仅有3所以物流命名的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获得“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2018年建校以来,学校秉持新时代建设“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闻名”高等职业院校为目标,持续优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顶层设计,牵头成立了河南物流职业教育集团、河南财经职业教育集团,是河南省物流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我校共设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0余亩。学校教育教学、实验实训和学习生活条件日臻完善。现有专兼职教师700余人,建有实验实训室90余个,计算机实训室60余个,学校图书馆纸质藏书72.1万余册、电子图书26.2万余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0余个,能够充分满足教学和实验实训的需要。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主管人事工作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及相关院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物流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学历学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
7.硕士研究生副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
8.资格审查时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9.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物流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物流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s://www.hnwlxy.edu.cn/),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109进入“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上午8:00至2023年7月22日下午18:00,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包括:
1.招聘通知单2份(从招聘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本、硕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人员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推荐表);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
5.根据相应招聘条件,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证明材料;
6.已就业考生须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我校的证明或者已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
7.个人简历一份;
8.应聘人员科研、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本项若无则无需提供)。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河南物流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如因本人不及时查阅相关招聘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随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徐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3-7376788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出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某一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按学校考核规定,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3 - 7376788(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 - 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 - 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3 - 7376751(学校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