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工学院官网
为了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层次工作人员78名,现将具体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专任教师70名、学生管理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河南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各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3年7月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并获得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6.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7.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工学院网站(http://www.hait.edu.cn)和河南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ait.edu.cn/)发布。
招聘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5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我校一个岗位。请应聘者登录:https://sjwnpaorce.jiandaoyun.com/f/6483eae42a32e3000989ad98,填写“河南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
(2)报名成功后,应聘者可登录查询页面查询报名信息,查询端口为:https://sjwnpaorce.jiandaoyun.com/q/6483eae42a32e3000989ad98。
3.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于2023年6月28日,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公布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个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在线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研究生)1份;
(5)境外毕业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4.特别说明:
(1)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中,可能有因信息不详细而出现误审的情况,请一定确认个人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年龄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如果现场资格审查时,发现相关信息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将不发放笔试准考证。请相关人员认真核对岗位招聘信息,妥善安排个人应聘行程。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应聘者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1)笔试内容: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公布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另行通知。
(3)笔试要求:考生凭资格审查时领取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以交卷离场。
(4)笔试成绩将在河南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ait.edu.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hait.edu.cn)。
面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到场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继续招聘,并将变动情况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1)面试签到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各岗位面试地点在签到时现场通知。
(3)面试内容和形式
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与职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a.专任教师岗位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试讲与答辩等环节。自我介绍时不能提及姓名,时间不超过2分钟;试讲环节应聘者按照自己申报的专业岗位,准备试讲题目(内容必须与申报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试讲用板书讲解;答辩环节评委随机提问。面试时间20—30分钟。
艺术设计学院岗位还须加试实践操作,实践操作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实践操作考核于面试当天下午进行。
b.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岗位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抽题答辩等环节。自我介绍时不能提及姓名,时间不超过2分钟;抽题答辩环节,根据自己所抽题目组织语言解答并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时间15—20分钟。
(4)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并包含职业适应性测试。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对其政治倾向、道德品质、宗教信仰、职业操守等情况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经我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以递补。
五、聘用方式与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不列入学校正式事业编制,按照聘用合同制方式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其个人档案由学校委托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中代理。
(二)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学校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参照同岗位同级别在编人员标准制定)执行,其社会保险由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政策咨询与监督
(一)我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373—3691057。
联系人:郭老师、张老师。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河南工学院人事处。
(二)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取得应聘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3-3691065,举报邮箱:jiwei@ha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