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官网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由原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1957年建校)和原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1960年建校)于2013年合并组建而成,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总占地面积207.47万平方米,现有龙子湖、英才、北林3个校区和3个科教基地,总建筑面积104.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1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60.76万册。建有443个实验室及实训场所,拥有1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307个校外实训基地。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2020年以后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本科和硕士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从原单位已辞职的证明材料;
6.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1.本次招聘方案已经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网址https://www.hnuahe.edu.cn/)网站,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1日。
2.招聘全过程工作安排详见我校人事处网站相应通知,网址为https://renshi.hnuahe.edu.cn,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8:00至2023年4月12日18:00,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74,进入“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我校采取网上初审和复审(现场确认)形式进行资格审查,凡网上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须在我校规定的复审(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校再次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苏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17007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
面试当天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成绩有效。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若拟招聘岗位人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拟聘用人员需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18539912388(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