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工程学院官网
河南工程学院地处河南省省会郑州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河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国家发改委立项建设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河南省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河南省首批“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训基地、河南省首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基地”、河南省文明校园,荣获河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煤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中国纺织服装行业人才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等称号。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学校于2007年由原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原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原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原煤炭部直属院校;原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4年,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10年设立的河南省官立中等工业学堂,著名抗日将领杨靖宇将军为学校的杰出校友。
学校办学基础扎实。现有龙湖校区、桐柏路校区和南阳路校区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600余亩,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设备总值3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馆藏图书(含电子图书)403万册,电子图书68万种。体育馆、室内游泳馆、体育场和学生活动中心等设施齐全。
1.学校将师德师风作为人才招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严格师德考核。新引进博士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完成师德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相关岗位工作。
2.引进的各类人才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合作,身心健康。
3.按照学校的人才管理办法对各类人才进行目标管理和合同管理。其中,前两类人才可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方式商定工作目标任务和相关待遇。后三类人才按合同约定目标任务,享受相关待遇。上述各类人才也可依据学校柔性引进人才办法以柔性引进的方式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相关待遇。
4.符合条件的人才除享受以上我校相关待遇以外,还可同时享受郑州市“黄河人才计划”政策及相关待遇,对毕业 3 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 6 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 1500 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 36 个月;符合条件的博士给予1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国(境)外优秀博士后安家补助提高至30万元。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可同时享受河南省博士后安家费(6万元)。
5.各类人才的安家费、特贴和购房补贴均为税后收入。
个人简历;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电子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未取得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答辩通过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博士后出站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论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收录证明,其他代表学术水平及业绩成果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
1.拟引进人才自我介绍,包括个人的学习、工作和科研经历及近三年的主要成果;
2.以学术报告形式对所从事的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工作进行具体介绍;
3.选择所能承担的教学课程内容进行试讲,并要求板书;
4.陈述本人来校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所需经费支持及有关待遇要求;
5.拟引进人才对考核组成员提出的针对其本人经历、专业情况、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方面的问询进行答辩;
6.考核组进行评议,并做出考核结论,用人单位将考核结论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处。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503682
学校地址:河南郑州新郑龙湖祥和路1号
邮编:451191
请应聘者将简历分别投递至hngcxyrsc@163.com及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投递简历标题:姓名 学历 专业 应聘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