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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官网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7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测绘地理信息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管理。学院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与美丽的象湖毗邻,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现设测绘工程、遥感工程、空间信息工程、国土信息与管理、计算机工程、经济管理、艺术、体育8个教学系和基础、思政2个教学部,拥有工程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音乐表演等34个专业和2个专业方向。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8人;博士学位教师1人,硕士学位教师138人;“双师型”教师127人,教学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21人,建有刘先林院士工作室。

学院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建有虚拟仿真实训室、无人机模拟飞行、无人机数据处理中心等多个专业教学实训室,并配备有与行业单位作业水平相当的仪器设备和软件系统。先后引进北京天泰北斗、北京中色测绘、河南拓普北斗、河南宏安航空等多个企业进驻校园,建有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为教学科研、学生实习提供了保障。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主管人事工作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及相关系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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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资格审查时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我校网站(网址https://www.hasm.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116),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36进入“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上午8:00至2023年3月29日下午18:00,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时,应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海外毕业研究生携带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相关岗位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常老师

联系电话:60860368、5666533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出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某一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博士研究生岗位报考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研究生岗位的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按学校考核规定,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 - 60860368、5666533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 - 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 - 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 - 60860380(学校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