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工学院官网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毕业生6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工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始建于1975年。学校占地面积1220亩,校舍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设有15个学院(部),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名。专任教师970余名,高级职称教师300余名,聘请院士、长江学者、兼职教授等20余人,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级教学名师、省优秀专家等70余名,建有36个本科专业,拥有省级重点培育学科、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省级以上特色(示范、名牌)专业28个,形成了以工科为主,工、管、经、文、艺五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打造了智能制造、新能源材料、电缆工程等特色学科专业。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等诸多荣誉。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在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硕士毕业生6名(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0年6月至2022年7月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并获得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国(境)外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工学院(http://www.hait.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33,进入“河南工学院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上午8:00至2022年9月30日下午6:00。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人事处网址:http://rsc.hait.edu.cn/;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22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工作日接受咨询)。联系人:郭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373—3691057。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于结束的当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有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人缺考,但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经我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以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开展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要求,在河南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制定我校招聘防疫措施,确保防疫人员、防疫物资、场所消毒、健康识别、交通疏导等防疫措施到位,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691057 (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3-3691063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