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化工技师学院官网
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河南化工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5.所学专业、学历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明显纹身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学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校办、教务处、总务处、协同发展研究院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公布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发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登录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www.zghnrc.gov.cn/)。
根据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人才(项目)线上对接洽谈会时间安排,接收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结束时间以线上岗位截止时间为准。
报名要求具体如下: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岗位推荐-搜索河南化工技师学院,投递简历。
同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hgjsxyrsc@163.com。
材料清单:《河南化工技师学院2022年9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下载)、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其他个人自荐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审查结果以电话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要求将以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与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学校人事处与总务处协调组织实施。
(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3)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2)对体检合格人员档案和原学校(单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3)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招聘程序,报省人社厅人事处审核备案,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并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纪律
1.要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要严格执行本工作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试相关信息。
4.实行公开招聘工作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涉及考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二)加强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学校纪检部门、人事部门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联系电话:人事处 0371-22215797
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 0371-22215796
人事处 0371-22215797